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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工作手册
发布时间 :2015-09-20 浏览次数:642

一、日常工作须知:

    (1)社团材料需值班时间上交,并要求值班人员应做好登记,后由校社联办公室的档案组进行分类入档(值班时间:周日至周四19:00——21:30)。

    (2)社团举办活动与社团配合校社联举办活动等相关内容,请详见校社联制定的社团管理办法。

    (3)11月份为我们“社团巡礼月”时间,各协会可展开具有代表性的活动,加强协会的影响力,壮大协会的队伍。巡礼月期间协会活动需要立项支持的要提前两周将活动策划及立项书一式两份(如需申请重点社团活动立项资金)上交社联办公室。

    (4)巡礼月持续的时间为一个月,结束期间由校社联组织巡礼月的闭幕式晚会,晚会的节目主要由各个社团及校社联演出,节目需体现社团的特点,也可以社团之间进行协作。

    (5)社团需要在每个月1日到4日上交一份《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财务报表》到校社联,并将电子档发到校社联邮箱:fjutsl@163.com

    (6)每个学期期末(如12月中旬、6月月初),各个协会应到社联办公室查看需上交的资料,弥补未交的资料,并上交学期工作总结社团学期工作计划、总结(每个学期一次,要求:内容详细充实,排版规整,各项活动及工作需逐条叙述;其中,总结可附带照片;)第二学期开始各协会按照各自上交的学期计划进行社团活动,活动的形式多样,可与各协会或外校的学生一起组织。

    (7)每年6月份各社团及社联的工作以换届交接工作为中心,社团的活动接近尾声,社团则做好整个学年的工作总结,并于6月初将本协会的年检报告上交,工作总结应在开学一周内上交办公室,年检报告模板在FJUT社团联合会群群共享。新成立社团可申请免检。

    (8)材料有缓交情况的需在24小时内,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材料缓交申请表》发送到社联邮箱并通知评议部的同学。

上交的材料大多是一份纸质档,一份电子版(电子版发到社联邮箱fjutsl@163.com),有特殊情况会另行说明.

    (9)对于社联各部门干事所发信息,请各位会长给予监督、肯定并及时回复,使我们的工作能顺利进行。

 

二、社团成立

    (1)所需材料:

    a、社团成立申请表(一式六份);

    b、社团章程;

    c、社团成立申请书;

    d、社团人员机构名单;

    e、社团发展纲要;

    f、至少20个会员基本信息及联系方式

    (2)流程:

    材料准备——指导老师——挂靠单位审核与批准——送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审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组织社团成立答辩会——(通过)按照申请表中所需备案的学校有关机构依次报备批审——(通过)所需材料一式六份按要求送报备——社团成立;

三、社团纳新

    (1)社团纳新资格的取得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校团委及校党委宣传部每学年统一对学生社团进行年度审查,社团联合会将把经审查合格的学生社团及不合格的社团向全校学生公布,并暂停不合格社团下个年度的一切活动,该社团整改后于下一年度重新申请注册。

    (2)会费变更申请

若社团会费有变更,需在预纳新前向社联提交《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收费申请表》。经社联批准后方可施行。

    (3)社团预纳新(百团纳新前期宣传)

由社联统一安排时间及场地,获得纳新资格的社团自愿性参与。预纳新间社团可做新生信息登记,但不得私自收取会费。

    (4)百团纳新

符合进行全校性纳新的各社团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统一于每年的10月份组织百团纳新会费收据将由社联办公室在百团纳新时统一发放。

    (5)社团纳新结束后要求

    1、纳新后一周内社团需将整理好的会费收据第一联和新会员的信息采集表及财务报表统一上交,并做好登记。(收据交办公室,会员信息采集表及财务报表交评议部)

    2、学期中期加入的会员统一在每周二由会长持会长证带领新会员到社联办公室登记注册和补开会费收据。(会长同时需上交更新后的会员信息采集表。)

 

四、社团活动

    1.社团活动类型

    学生社团组织举办下列活动,必须向校社联提交书面申请及活动策划书,由校社联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

    a.参加校外单位举办的活动以及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外团体联合举办的活动;

    b.有非本校人员参加、有外国人或外国驻华机构人员参加的活动;

    c.有社会企业参与的活动;

    d.群众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研讨会等);

    e.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f.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场所开展的活动。

    学生社团组织举办内部培训(外校教师授课)及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必须向校社联提供教师从业资格证及身份证复印件,由校社联及相关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各社团必须保证每个学期举办至少一次面向全校同学的活动。

 

    2.活动流程

 

    注意:1.活动申请中需注明是否有商业性质

    2.故活动申请表上交社联办公室的截止时间为每周日、周三值班时间。团委公章统一由社联人员在每周一、周四白天来盖章,各社团可于每周一、周四值班时间到社联办公室领取盖好社联及团委公章的表格,然后到后勤处、保卫处

盖章。

    3.社团统一盖完四个章需上交一份活动申请表于校社联。

    4.活动申请表由社团先行下载填写完毕后,打印成纸质档交至社联办公室,经评议部审核其策划后盖章。

    5.社团活动申请表中指导单位一栏统一填写为“校社联”。

    6.社团举办活动需提前一周上交活动策划到办公室,活动结束后,四天内上交活动总结。

    活动策划和总结需包括以下几部分:

    活动策划:

    a、活动背景、活动名称、时间、地点

    b、活动内容及过程,后期工作,活动内容及过程及资金预算

    活动总结

    1.活动主题,时间地点,参与人员,活动人数

    2.活动内容(包括现场图片)

    3.活动现场不足及改善措施

    3.社团考核对象与免考核

    (1)考核对象为在福建工程学院学校社联正式注册的学生社团。

    (2)当某学生社团的社团性质决定其无法履行《考核细则》考核细则中的项目时,应向校社联递交《免考核申请表》(附件十五)。在校社联主席团审议通过后,申请社团可免除日常考核,但仍需进行部分必要的考核。

    (3)免考核的社团条件:

    1、愿意自动放弃一切评优评先资格;

    2、社团专业性质强,难以举办符合社团性质的活动;

    3、社团在一段时间内有特殊任务,无法按照考核条例开展社团活动;

    4、经校社联主席团审议通过。

    (4)免考核社团不享有评优评先的权利。

    4.社团考核结果公示

    (考核方式详见《学生社团日常考核细则(试行)》简称《考核细则》)

    (1)为保证本《考核细则》的独立和公正,社团委员会将对考核结果进行监督。社团委员会有权对结果提出的异议并进行复查。

    (2)为保证考核结果公布的及时、公正,校社联需在每个月定期对前一个月考核结果进行公布,并公示两天。公示方式以校社联官方微博和校社联会长群进行同步公示。学生社团对考核结果存在异议的在公示期间内可向校社联评议部反映。

    (3)有十个及以上社团对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将由校社联主席团召开社团委员会会议,若委员会超过半数席位委员对校社联评议部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可由校社联主席团向校社联评议部下发通知,督促校社联评议部在社团委员会的协同下对该考核结果进行重新认定。

    (4)校社联按照考核结果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考核结果》(附件十四),考核结果必须包括考核时间、量化考核得分、社团违规扣分情况等详细信息。

活动考核:社团联合会将根据社联评议部监督人员反馈对活动进行考核评分。社团活动考核的具体内容详见《学生社团日常考核细则》。

    5.社团重点立项项目申报

    学生社团活动专项资金将扶持部分重点社团活动项目。

    重点项目是指对各学生社团面向全校师生具有意义较大、影响较好的较大型特色社团活动

    a、社团重点立项项目申报流程

社团按要求递交《重点立项申报书》初审(校社联评议部)——再审(校社联各职能部门部长)--终审(校团委和校社联主席团)--通过-取社团经费(活动开展前预支40%,活动结束凭正式发票领取余款)

    b、社团重点立项项目申报注意事项:

    (a)各社团在开展重点活动前,应提前通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便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对社团重点活动进行考核。若没有提前通知,视为放弃余下支持款。

    (b)社团重点活动的开展情况将作为社团年度检查的重要依据。

被立项的社团重点活动如果因为某些不可抗力而不能开展或者中止的,社团应及时形成报告,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

    (c)如果社团未能及时、有效的开展申报的重点活动,或者经费使用不当,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根据其职能部门评议部的反馈情况,视情节轻重,取消社团的重点活动立项资格,并给予一定处罚。

    (d)社团重点活动实施结束后,应当按照要求及时完成总结材料,上报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归档。

    (e)立项活动实行实报实销原则制,要求相关负责人保留活动开支正规商业发票,对于话费等不属于报销范围的发票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有权拒绝给予报销。

 

五、物资借用及各类申请

    横幅申请流程

    注意点:

    1.根据校园管理科新规定,2012年起,所有横幅都不得出现商家字样。横幅申请时,横幅实际书写内容和申请表上内容必须完全相同。

    2.竖幅、拱门与巨幅同样适用横幅申请表,需在横幅内容前标注,

如:“拱门xx”

    3.条幅样式需为红底白字,特殊情况需提前与相关单位联系。

    4.条幅悬挂期间,请维护好自己横幅的整齐,到期后请及时拆除。

    5.条幅中凡是有涉及协会署名的,统一署名为:“校社联某某社团”,遵守以上规定,无故被摘可与校社联人员联系

    翁之宇:18650638108 张一鸣:18350812481

    刘通成:17805988580

    教室申请流程

    注意:1.申请时间:①需于周一晚九点之前把这周想要申请的教室编辑成规范的短信发送至相应负责人处,过期不予处理;②本周一前收到的短信中,社联只负责申请周四晚上至下周四下午的教室,周一至周三晚上的教室需在上周一前提出申请。

领取时间周四晚7:00至9:30到社联办公室领取教室调用单,教室具体位置以教室调用单为准。南区调用单首联由社团自己交至南区楼管处(南教2一楼),北区首联由社联统一交至北区楼管处。

    2.相应负责人联系方式:张一鸣18350812481

    3.教室申请必须以短信形式发送到社联相应负责人手机上,发送成功后请注意查收回复短信。若未收到回复短信,请及时与社联同学沟通!若教室申请出现情况,社联同学会及时联系相应社团。其他形式的教室申请均无效!

    4.教室是可移动的教室、制图室或者南区的需在短信中注明!最好不要指定要哪间教室,只需说出大概人数及教室类型即可。特殊情况另议。

    校社联物资借用流程

 

    注意:

    1.社团须提前一到两个工作日社联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联系

    负责人:刘通成:17805988580

    2.物资借用期间由借物资的社团负责、保管、维护,校社联办公室监督为辅。借用期间或返还时如有损坏、遗失,需照价赔偿!

    3.物资借用期最长为三天,有特殊需要的,需提前与社联同学联系。

    4.社联可提供物资:排插、折叠桌、折叠椅、小椅子、帐篷、位牌等

活动用电申请

    社团盖章申请:社团举办竞赛性活动需要校社联盖章的需要上交一份《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盖章申请表》(附件十三)到校社联评议部。由校社联主席团在三个工作日内初审,初审通过上报校团委,由校团委秘书长终审。其中竞赛性活动一、二、三等奖获总人数不超过参赛者总人数的10%,优秀奖获奖总人数不超参赛者总人数的10%。超过部分将不予盖章。

校团委原则上不加盖社团竞赛性活动奖状,如有特许情况需提前与校社联主席团沟通。

 

 

    社团变更申请:

 

    学生社团的备案事项(如社团负责人、社团名称、社团章程等)需要变更的,需在一周内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申请变更登记,并上交较为完备的材料到社联,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执行。

 

 

    学生社团更改社团名称:

    1.挂靠院系单位的需写一份附有院团委盖章及指导老师签名的书面申请交与社联办公室审批。

    2.挂靠在校团委的写一份书面申请交与社联办公室。

 

 

    社团印章申请:学生社团如需刻制印章,须事先向社联提出书面申请。社团印章应椭圆形。严禁社团自行刻制印章。严禁社团私自使用带有五角星等带有法律效益的印章。

 

六、社团活动宣传

    社联大号转发微博条件

    1.原微博@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

    2.宣传的活动有社团特色并有一定规模

    3.微博内容不含敏感信息,不含商业宣传

    4.社团的宣传视频需附上一定的文字介绍

    除社联举办的各类大型活动外,社团举办的活动需要资讯部协助拍摄照片或视频的,需提前2-3天告知资讯部负责人,方便器材准备与人员安排,活动结束后由资讯部整理图像资料发至社团负责人邮箱。大型活动结束需要自己社团图像资料的,也需跟资讯部说明,并指定联系负责人。

    (资讯部负责人:沙治:17805988228 陈雨琴:17805989226 王鑫:15959085871

    获取后期视频照片资料

    1.提前将优盘交给资讯部负责人(推荐)

    2.之后短信说明邮箱

    (资讯部负责人:沙治:17805988228 陈雨琴:17805989226 王鑫:15959085871

    关于社团向社联申请海报制作的流程

    1.制作的海报请在需要展示海报两周之前上交将申请表格,表格会发送到会长群中。

    2.填写好表格后,每周一将交到社联办公室宣传部,周三晚上会有对应人员与申请人联系了解海报的具体要求。

    3.有什么特殊需要联系的请联系宣传部负责人。

    4.如果对于成品有什么异议以及不满意的地方,请联系宣传部负责人。

    5.宣传部只负责设计,不负责海报的喷制。如果需要喷制海报,请联系办公室负责人联系审批。(海报喷制要自费)

    (曾慧:18759183048易雨婕:13850132361魏蓝:18396185368

七、社团换届

    社团换届流程

    1、应当于社联统一安排时间段内换届通常为每学年六月份),社团学期中(指非社团换届时期)更换社团负责人时,需提前两周向校社联提出申请,经社联审核通过并由校团委批准后予以执行。社团中期更换社团骨干,需向社联提交骨干更新名单。

    2、全面征求和总结会员意见的基础上,现任会长须提前一周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出换届申请,并上交下列材料:(1)《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换届申请表》,(2)《社团负责人候选人登记表》。其中,社团会长候选人可由校团委、校社联、现任会长推荐以及社团成员推荐或自荐产生;候选人数须为三名以上。

    3、根据校社联审批通过的换届时间、地点及程序开展举行换届工作,原则上所有社团成员均需出席(理事会成员应全部到场)并且通知校社联评议部人员到场,校学生学生社团联合会委派监督人员对该选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共同完成《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换届登记表》。若无校社联派监督人员在场监督,选举结果不予承认。

    4、新任会长、副会长民主讨论后决定产生社团各部门部长,并在换届大会后一周内向学生社团联合会提交新一届《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骨干名单》(包括会长和部长)和《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财务报表》。

    聘书颁发

    社团设会长一名,副会长一到两名。多出的会长或副会长校团委和校社联将不予承认。社团会长和副会长任期为一年,任期满并且工作合格的会长校团委和校社联将联合为其颁发任职聘书。聘书模版福建工程学院社团会长群群共享附有(需自行打印交与社联办公室盖章),副会以上级别盖团委的章,部长可盖社联的章。右下角日期署上任后一周内的日期。

八、社团评优

    (1)介绍

    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激励学生社团不断发展,促进我校学生社团真正成为校园文化建设主力军。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对学生社团进行各类评选活动。旨在鼓励社团的良好发展、提升社团价值。

    (2)评优活动

    社团活动之星

    福建工程学院星社团

    福建工程学院十佳社团

    优秀社团干部(一学年一次)

    对于“星社团”与“十佳社团”的评选制度为单双学年制,单学年评选“星社团”双学年评选“十佳社团”。“十佳社团”原则上在“星社团”基础上产生,既当选“星社团”方有资格参选“十佳社团”。

    (3)评优流程

    递交申请材料——评优资格审核(社联评议部)——依当年制定流程进行评比——上报校团委委员会审议通过——名单公示——颁奖

九、社团注销

    根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视情节轻重校社联将会给违规社团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和取缔的处罚。

    为进一步规范福建工程学院社团整体秩序,更好地促进福建工程学院社团的整体发展水平,依据《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特制定《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注销实施办法》如下:

    1、社团无负责人或总人数少于十人;

    2、社团长期处于瘫痪状态,无法正常进行社团活动;

    3、活动范围和内容违背该社团宗旨,经多次整顿无效的

    4、盗用社团名义从事非法活动,或违反国家政策的;

    5、财务出现严重混乱,无法解释其财务收入与支出情况的;

    6、社团活动严重触犯校规校纪或校社联及其主席团合理规定的;

    7、经2/3会员同意由社团负责人提出申请解散的;

    8、出现其他严重情况经联主席团审议通过的

    9、一学累计社团活动不足两次的

    10、社团年检未通过的;

    凡属触犯以上条例的社团,在被举报或发现后经校社联核实,将相关情况通该社团的指导单位,并提交校社联主席团,由校社联主席团对其进行审议,将审议结果上报校团委及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将校社联主席团发出注销通告,校社联评议部对其执行注销。

十、财务管理

    (1)社团需要在每个月1日到4日上交一份《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月财务报表》到校社联,并将电子档发到校社联邮箱:fjutsl@163.com

    (2)学生社团应指定一名固定人员(非社团会长)负责经费的申请及管理。

    (3)学生社团申请经费,即申报重点社团活动项目,须在活动申请开展前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活动重点项目申报书中的经费预算栏其中,经费预算包括组织、宣传、外联及其他等四项。学生社团应如实填写。

    (4)重点项目中所有经费的支出均应有正规发票。发票上“客户名称”统一为“福建工程学院”、“福建工程学院团委”或者“福建工程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另外,品名规格要写清楚具体物品,有具体的“单位”、“数量”及“单价”。发票背面须用钢笔或者签字笔写明“用途”及“经手人”。校社联及校团委将对发票进行审核,符合要求者才予以给付。

    (5)学生社团的经费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活动。经费开支应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做到帐目清楚,定期公布,实行民主管理并接受监督。社团经费应由专人保管,钱帐分离,学生社团的正、副会长不得兼任财务负责人。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将不定期对各社团的会费使用和财务状况进行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将提请有关部门,按学校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学生社团接受捐赠、资助,必须向社团联合会和团委报告并向本社团全体社团成员公开。

    (6)修改:如果以社团名义参与演出并有收入,需在财务报表中体现收支情况,社团自行拉校外赞助,不得以社团名义进行有违学校规章制度的商业宣传

十一、社团刊物

    (1)注意事项

各社团刊物所需费用原则上由各社团自筹解决。各社团刊物只限校内发行,需向校外发行的应向社团联合会申请,经批准后报交学校团委及党委宣传部审批。社团刊物原则上不得刊登或变相刊登不符大学生身心健康类型的商业广告。

    (2)流程

社团创办刊物应向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递交申请经批准后报交团委审批,领取并填写《福建工程学院内部刊物登记表》,详细说明刊物名称、主要内容、出版周期、发行对象、字数及发行份数等,经校党委宣传部批准后方可出版发行。每期必须送社联、团委、党委宣传部各一份,系级学生社团刊物还须送系团总支一份,学生社团应自留若干份存档。

十二、社团会员权利

    (1)学生社团成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

    (2)学生有权按照任何一个社团的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该社团

    (3)学生社团成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

    (4)学生社团成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议,对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

校社联评议部接收各社团及其成员的意见、建议以及相关投诉。投诉方式为:

发送邮件至:fjutsl@163.com

或直接到校社联办公室向评议部值班同学进行投诉。

    (5)学生社团成员在一个月内退出社团有权要求退会费。

 

    退会费程序

    注:

    1.根据我校相关规定,会员从交会费起,一个月内有权利要求退会费,社团也要积极退还符合该条件会员的会费。

    2.退会费证明应为机打的,内容包括社团名称、现任会长及社团内部财务负责人的姓名、班级、联系电话、该会员信息(同会员信息采集表)、退会的大概理由等,最后由会长及该会员签字。

    3.退会费后的会员,则解除其在这个社团的会员身份,日后不能参与只允许该社团会员参与的活动,不能担任只允许该社团会员担任的职务。

 

十三、常用地址及联系方式

    (1)盖章常用地址

    校社联:北区京元食堂三楼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

    校团委:北区京元食堂三楼校团委办公室;

    后勤处(活动申请):图书馆7楼;

    后勤处(横幅申请):北区教7#三层;;

    后勤处水电科:北校区生活区E2一层

    保卫处(活动申请):图书馆环形三楼;

    党委宣传部:图书馆13楼;

    (2)社联、社团联系方式

    详见FJUT社团联合会群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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